嘉鱼县民政局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
目 录
一、主要职责及内设机构
(一)主要职责
(二)部门预算单位的构成
(三)部门机构设置
二、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情况及说明
(一)预算收支(包括政府性基金)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三)“三公”经费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四)政府采购预算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五)国有资产占用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三、2021年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四、2021年部门预算表
五、名词解释
一、主要职责及内设机构
(一)主要职责。
(1)拟订全县民政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负责民政工作方针、政策、法规的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依法对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进行登记、管理和监察。
(3)牵头拟订社会救助规划,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五保供养、孤儿救助、临时救助、生活无着人员救助等工作。
(4)负责县域内行政建制的设立、撤销、更名和行政区划变更的审核报批工作,负责县域内行政区域界线按勘定工作,负责全县地名命名、更名、销名审核工作和地名公共服务体系建设。
(5)指导全县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6)拟订全县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指导社会福利事业单位建设管理和福利彩票发行工作,管理本级福利基金,指导县域内社会福利企业生产和经营,负责社会福利企业申报、审核、年检工作,负责慈善促进事业政策、法规的落实,负责社会捐助工作,负责老年人、孤儿、残疾人等特殊群体权益保障工作。
(7)负责婚姻登记管理、儿童收养、殡葬管理和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
(8)拟订民政社会工作发展规划和相关志愿者队伍建设,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
(9)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的构成。
部门预算单位构成包括本级和所属二级单位。
(三)部门机构设置。
嘉鱼县民政局机关内设三股一室:儿童福利(养老服务)股、基层政权建设和区划地名股、社会组织管理与慈善事业促进和社会工作股、办公室。局属事业单位6个:救助局(副科)、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福利彩票有奖募捐办公室、殡管所、福利院、婚姻登记处。
二、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情况及说明
(一)预算收支(包括政府性基金)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民政局2021年收入预算总额为3599.17万元,比上年减少398.33万元,减少9.96%。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599.17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减少主要原因:一是根据上年度支出及结余额度,项目资金中特困救助资金预算较上年减少510万元,残疾人两补减少150万元,居民基本火化减免费增加240万元,累计项目资金预算较上年减少了434.64万元;二是基本支出预算增加36.31万元,主要是奖金发放标准有变动。
民政局2021年支出预算总额为3599.17万元,比上年减少398.33万元,减少9.96%。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599.17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减少主要原因:一是根据上年度支出及结余额度,项目资金中特困救助资金地方配套预算支出减少510万元,残疾人两补减少150万元,居民基本火化减免费增加240万元,累计项目资金预算配套较上年减少了434.64万元 ;二是基本支出预算增加36.31万元,主要是奖金发放标准有变动。
民政局2021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民政局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99.5万元,占预算总额的2.76%,比上年减少1.5万元,减少1.5%。其中:办公费3.9万元、印刷费3.5万元、水电费12.5万元、邮电费4.7万元、物业管理费2.2万元、差旅费4.1万元、因公出国(境)费用 0万元、维修(护)费 3.5万元、会议费3.5万元、培训费3.5万元、公务接待费 6万元、劳务费3万元、委托业务费 0万元、工会经费8.2万元、福利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1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3.6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8万元、办公设备购置费4.5万元。减少主要原因为:认真贯彻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有关精神,落实过紧日子的要求,压减一般性开支和非必需、非刚性支出。
(三)“三公”经费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民政局 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37万元,占预算总额的1%,比上年增加3万元,增加8.8%。增加主要原因:2020年6月殡葬管理所接收了一辆县捐赠的专业用车,增加了公务用车运行费3万元。
因公出国(境)费用 0万元,比上年减少 0万元,减少 0%。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没有因公出(境)计划。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6万元,比上年增加3 万元,增加13 %。增加主要原因:2020年6月殡葬管理所接收了一辆县捐赠的用于新冠肺炎死亡人员遗体运送专业用车辆,2020年此辆车运行维护费年初没有纳入预算,2021年纳入预算。
2021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预算0万元,减少主要原因:2021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计划。
公务接待费11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根据年度工作安排,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坚持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减少公务接待费开支。
(四)政府采购预算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民政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湖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1年版)》(鄂政办发〔2020〕56号)有关规定,切实做到“应编尽编,应采尽采”。2021年,我单位政府采购预算66.7万元,其中:货物类政府采购预算32.7万元,服务类政府采购预算34万元,工程类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比上年减少12.3万元,减少15.5%。减少主要原因:根据我省最新政府采购目录调整及采购限额标准的变化,相应减少编列货物类、工程类政府采购预算。
(五)国有资产占用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民政局共有车辆7辆,其中:局机关公务用车一辆,下属单位救助站、福利院专业用车各一辆,殡仪馆专业用车四辆,根据业务量,业务用车支出稍高于公务用车,总数比2019年末增加1辆,原因:2020年6月殡葬管理所接收了一辆县捐赠的专业用车。
三、2021年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工作开展情况。
2021年民政局项目支出2742.61万元,其中重点项目6个。各项目均按照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要求,开展绩效目标编制与评审、绩效运行监控、绩效评价等工作,并关注项目目标与预算内容、工作计划的一致性,同时结合县政府办公室重点工作任务、资金使用方向,对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进行整合、调整、完善,形成了科学合理、高度精炼、重点突出的核心指标体系。
(二)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表(见附件)。
四、民政局单位2021部门收支预算附表(见附件)
五、专业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单位运行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指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3.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是一种政府行为。
4.财政拨款(补助)收入:指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5.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以外任务相应安排的资金。
6.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7.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