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鱼县农业农村局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

发布时间:2023-02-14




            嘉鱼县农业农村局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



目  录

一、主要职责及内设机构

(一)主要职责

(二)部门预算单位的构成

(三)部门机构设置

二、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情况及说明

(一)预算收支(包括政府性基金)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三)“三公”经费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四)政府采购预算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五)国有资产占用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三、2023年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四、2023年部门预算表

五、名词解释



一、主要职责及内设机构

(一)主要职责

1.统筹研究和组织实施“三农”工作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重大政策。

2.统筹推动发展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农村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

3.组织落实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

4.指导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和乡镇企业发展工作。

5.负责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垦、农业机械化等农业各产业的监督管理。

6.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

7.指导农用地、渔业水域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与管理,负责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质量保护工作。

8.负责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

9.负责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工作。指导动植物防疫检疫体系建设,组织、监督全县动植物防疫检疫工作,发布疫情并组织扑灭。

10.负责农业投资管理。提出农业投融资体制机制改革建议。

11.推动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和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

12.指导农业农村人才工作。拟订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指导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农业科技人才培养和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作。

13.牵头开展农业对外合作工作。承办政府间农业涉外事务,组织开展农业贸易促进和有关对外交流合作,组织实施有关农业援外项目。

14.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15.职能转变。(1)统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升农业发展质量,牵头组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扎实推进美丽乡村建设;(2)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和相关农业生产资料、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3)深入推进简政放权,加强对行业内交叉重复以及性质相同、用途相近的农业投资项目的统筹整合,切实提升国家支农政策效果和资金使用效益。

16.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有关职责分工。(1)农业农村局负责食用农产品从种植养殖环节到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前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2)农业农村局负责动植物疫病防控、畜禽屠宰环节、生鲜乳收购环节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3)两部门要建立食品安全生产地准出、市场准入和追溯机制,加强协调配合和工作衔接,形成监管合力。


(二)部门预算单位的构成

本单位为全额拨款行政单位,单位内设股室11个,局属事业单位13


  1. 部门机构设置

1.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局机关综合协调工作。承担文电、信息、安全、机要、保密、档案、信访、会务、接待、机关车辆管理、机关后勤服务保障、政务公开、政务督查、新闻宣传等工作。牵头指导协调局系统和农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编报部门预算并组织执行。参与农村金融、农业保险的政策措施制定。指导监督局系统财务、资产和政府采购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内部审计、会同有关部门监管农业基本建设项目和财政专项转移支付项目。


    2.人事股。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人事、劳动工资、机构编制工作,组织审查申报专业技术职称及管理,提出农业行业劳动工作标准的建议,承担农业职业技能开发工作;承办管理所属单位领导班子工作,抓好公务员的教育与管理,加强公务员队伍建设,负责局系统老干部管理工作。指导农业农村系统人才队伍建设。


    3.法规股(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办公室)。承担与农业农村工作相关的县政府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和执法监督工作。指导全县农业行政执法体系建设和农业综合执法工作。承担农业行政复议、有关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组织行政应诉、普法宣传工作。承担农业行政审批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有关工作。指导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检验检测体系和信用体系建设。承担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监测、追溯、风险评估等相关工作。


    4.乡村产业发展股。组织协调乡村产业发展。起草促进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和乡镇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提出农业产业化经营发展的措施建议、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开展农村创新工作。提出扶持农业农村发展的财政政策和项目建议,组织提出农业投资规模、方向的建议并监督实施。提出招商计划,起草涉农招商政策措施,负责农业项目招商引资。承办政府间农业涉外事务,组织开展农业贸易促进和有关农业对外交流合作,组织实施有关农业援外项目。编制农业农村经济信息体系、全县大宗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规划。承担农业品牌建设有关工作。组织开展农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供求、价格分析和监测预警。发布农业农村经济信息,指导农业信息服务。承担农业统计和农业农村信息化有关工作。


    5.农村社会事业促进股(能源建设股)。牵头组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统筹指导村庄整治、村容村貌提升,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协调推动农村社会事业发展、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基础设施建设,指导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承担农业产业扶贫开发及农业援藏援疆工作。指导农村可再生资源开发利用、节能减排、农业清洁生产、生态循环农业建设。


    6.种植业管理股(蔬菜股)。起草种植业发展政策措施、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种植业结构和布局调整及标准化生产可持续发展。承担发展节水农业和农业抗灾救灾相关工作。承担农情调度分析,发布全县农情信息。组织实施农作物种子资源保护和管理。监督管理农作物种子、种苗。承担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工作。


    7.农村合作经济指导股(县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办公室)承担农业农村改革工作,提出农业农村改革发展相关重大建议。提出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建议,指导发展农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承担农民承包地改革和管理、农村宅基地和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协调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建设。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和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起草农村宅基地管理和使用相关地方性法规草案及政测措施,指导宅基地分配、使用、流转、纠纷仲裁管理和宅基地合理布局、用地标准、违法用地查处,指导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利用。


    8.农业机械化管理股。起草农业机械化发展政策措施和规划、农机作业规范和技术标准,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应用,组织农机安全监理。组织对在用的特定种类农业机械化产品进行调查。指导农机作业安全。


    9.畜牧兽医管理股(县重大动物疫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起草畜牧业、饲料业、畜禽屠宰行业、兽医事业发展政策措施和规划并组织实施。监督管理兽医医政、兽药及兽药器械。组织实施全县动物防疫检疫。起草畜禽种业发展措施、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畜禽遗传资源保护和管理。


10.渔业渔政管理股。起草渔业发展措施、规划并组织实施。保护和合理开放利用渔业资源,指导水产健康养殖和水产品加工流通,组织水生动植物病害防控。组织渔业水域生产环境及水生野生动物保护,监督管理渔政渔港。指导渔业安全生产。


11.农田建设管理股。提出农田建设项目需求建设并组织实施。承担耕地质量管理相关工作。参与开展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承担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农田整治项目、农田水利建设项目管理工作。


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及所属失业单位的党群工作。



二、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情况及说明


(一)预算收支(包括政府性基金)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农业农村局2023年收入预算总额为7559.53万元,比上年减少4282.09万元,减少36%。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058.23万元;上级专款补助5501.29万元。减少主要原因是上级专款补助减少

农业农村局2023年支出预算总额为7559.53万元,比上年减少4282.09万元,减少36%。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058.23万元;上级专款补助5501.29万元。减少主要原因是上级专款补助减少

农业农村局2023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1. 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农业农村局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 225.12万元,占预算总额的 3.37%上年增加14.32万元增加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其中:办公费 40.9万元、印刷费 10万元、水电费14.5万元、邮电费 3.5万元、差旅费5万元、维修(护)费 4万元、会议费 0.5万元、公务接待费 20万元、劳务费 5万元、工会经费22万元、福利费1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3万元、其他交通费用 25.92万元、办公设备购置费 3万元。

(三)“三公”经费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农业农村局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 33万元,占预算总额的 0.4%,比上年增加8万元,增加32%增加主要原因:1.根据县政府要求,加大招商引资力度,所以我局接待费用增加;2.由于各项工作项目开展导致公务接待费用增加。

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没有因公出(境)计划。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3万元,比上年减少7万元,主要原因是根据年度工作安排,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坚持厉行节约、反对浪费。

公务接待费30万元,其中:机关运行经费公务接待20万元、招商及产业专项工作经费公务接待10万元,上年增加15万元,增加原因:1.根据县政府要求,加大招商引资力度,所以我局接待费用增加;2.由于各项工作项目开展导致公务接待费用增加。

(四)政府采购预算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农业农村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湖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1年版)》(鄂政办发〔202056号)有关规定,切实做到“应编尽编,应采尽采”。2023年,我单位政府采购预算 82.75万元,其中:货物类政府采购预算27.75万元,服务类政府采购预算55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用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截至20221231日农业农村局共有车辆 5辆,其中:应急保障用车 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4辆。


三、2023年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工作开展情况

2023年农业农村局项目支出 5501.29万元,其中重点项目 3个。各项目均按照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要求,开展绩效目标编制与评审、绩效运行监控、绩效评价等工作,并关注项目目标与预算内容、工作计划的一致性,同时结合县政府办公室重点工作任务、资金使用方向,对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进行整合、调整、完善,形成了科学合理、高度精炼、重点突出的核心指标体系。

(二)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表(见附件)


四、嘉鱼县农业农村局单位2023部门收支预算附表(见附件)


  1. 专业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单位运行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指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3.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是一种政府行为。

4.财政拨款(补助)收入:指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5.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以外任务相应安排的资金。

6.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7.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