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鱼县住建局2021年部门决算公开

发布时间:2022-10-17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

三、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部门决算公开

第三部分  2021年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决算收出总体情况说明

二、部门决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三、机关运行情况说明

四、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及会议费、培训费情况说明

六、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七、2021年度预算绩效执行情况说明

  1. 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表情况说明

  2.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扶贫资金安排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部门决算管理制度》,现将我单位2021年部门决算公开如下

    第一部分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住房和城乡建设(人防)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拟订全县有关住房和城乡建设(人防)方面的制度、发展规划、计划、方案等文件,并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

(二)负责建立和完善全县住房保障体系及全县房地产市场的监督管理。

(三)负责会同有关部门做好编制市区城市供水、污水、供气供热等专项规划并监督实施;负责城区燃气热力、城市供水、污水处理行业特许经营权制度的实施、管理;负责城区燃气热力、城市供水、污水处理监督管理,指导燃气热力、城市供水、污水处理工作;负责城市规划区内政府投资工程项目的组织实施;指导城市节约用水工作;负责城市建设档案的收集、管理和利用工作;指导城市地下空间的开发,负责城区地下综合管廊、管线规划建设管理。

(四)负责指导村镇综合建设;指导村镇公共基础设施的建设;负责农村生活垃圾治理、乡镇生活污水治理和村镇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指导督办;指导村镇房屋建设、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组织村镇建设试点工作,指导小城镇建设、历史名镇名村和传统村落保护工作。

(五)负责对全县人民防空工程建设进行管理;对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落实人民防空要求进行管理和监督检查;承担全县人民防空组织指挥工作责任,负责拟订或指导防空袭方案的制订,监督、检查防空袭方案和保障方案的演习(练)、落实,承担战时组织指挥城市群众进行防空袭斗争,配合城市防卫、要地防空作战责任,协助有关部门恢复空袭后群众生产和生活秩序;组织全县人民防空信息化平台建设,组织实施全县人民防空通信警报建设与管理,协调利用地方、军队通信网络保障人民防空警报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全县人民防空无线电管理和开展全县人民防空宣传教育工作。

(六)负责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由住建(人防)部门实施的各类行政审批及服务事项的咨询受理、审批办件、证书发放等工作。

(七)按照‘三个必须’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本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负责市政工程、房屋建设及人防工程等建设项目的招投标监管、建设质量监管及竣工验收;指导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和人防设计审查验收,承担建设行业稽查责任,对住房和城乡建设(人防)领域违法违规问题实施稽查、处理;组织或参与建筑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承担推进建筑节能、墙体材料革新和发展散装水泥的责任;组织实施重点建设科技项目的研究开发,推广应用科研成果。

(八)负责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人防)方面的统计和分析。

及时为县政府及有关政府部门提供相关信息数据,按要求向社会

会发布有关信息。

(九)对住房公积金、房屋专项维修资金、人防易地建设费等经费使用情况实施监督管理;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管理和使用情况实施监督; 对全县人防易地建设费的征收情况和人防经费、资产实施稽查、监督和管理。

(十)组织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工作,指导和协调房屋征收工作。

(十一)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本单位为全额拨款行政单位,单位内设股室7个,分别是办公室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股城市建设股村镇建设股建筑工程管理股综合管理股人事股。

  1. 人员情况

    行政编制10个,事业编制89个,工勤编制1个。上年度末实在在职职工99人,政府性雇用人员2人,离退休73人。

第二部分 2021年部门决算公开表

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1年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决算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我局收入总计25414.7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2574.10万元。

2021年我局支出总计25414.72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80.7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53.48万元,节能环保支出2748.42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0525.23万元农林水支出100.4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1806.35万元

  1. 部门决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021年我局收入总计25414.72万元2020年决算数39956.85万元减少14542.13万元,减少36.39

2021年我局支出总计25414.72万元较2020年决算数39956.85万元减少14542.13万元,减少36.39%,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城乡社区支出减少23609.27万元,二是住房保障支出增加10431.08万元。

  1. 机关运行情况说明

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166.23万元,比上年决算支出155.87万元同比减少6.65%。其中:办公费23.91万元、印刷费10.33万元、手续费0.04万元、水电费8.28万元、邮电费4.69万元、物业管理费1.32万元、差旅费4.99万元、维修(护)费11.78万元、租赁费0.08万元、公务接待费5.12万元、劳务费4.33万元、委托业务费28.86万元、工会经费44.82万元、福利费13.43万元、公务车运行维护费3.7万元、其他交通费用0.55万元。

  1. 政府采购执行情况说明

2021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70.91万元,其中:各类货物类支出49.02万元,各类工程支出247.51万元,各项服务类支出174.38万。2021年决算数较2020年决算数增加的主要原因是由于2021年重点项目增加,支出费用增加

  1.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金额为27.28万元,决算金额为10.41万元,决算未超预算。较2020年住建局机关决算数20.33万元减少9.92万元,减少48.79%,减少原因主要一是2021年我局严格执行制度,控制不必要的经费开支;二是疫情控制得当,往来交流减少;“三公经费”具体支出说明如下:

1、市政府临时安排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因公出国(境)团组数0个及人数0人;上年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因公出国(境)团组数及人数 均为0。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93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车运行维护费3.93万元。本年度没有购置车辆,车辆保有量为3辆2021年决算数较2020年决算数减少2.56万元。

3、公务接待费6.48万元2020年支出数5.8万元增加0.68万元,增加11.72%。2021年公务接待37批次、公务接待758人次,人均接待费85.47元,主要用于接待县市区兄弟单位以及外省单位交流工作来客,以及接受上级或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费支出。

  1.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底,我局资产总额合计4693.72万元,其中:流动资产3242.06万元,非流动资产1451.66万元。

截至2021年底,我局实有车辆3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1辆、机要通信用车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2021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

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

截至2021年底,我局账面房屋面积为3100平方米,其中办公用房3100平方米。

七、2021年预算绩效执行情况说明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财政局组织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部门整体绩效共涉及57个项目:其中数量指标包括1、老旧改造小区稳步推进,已完成老旧小区改造31个2、改制企业遗留问题年初目标35人,完成值35人,完成率达100%;3、擦亮小城镇改造项目,年初目标3个乡镇,完成值3个乡镇,完成率达100%;质量指标为完成合格率,各城镇基础建设项目年初目标完成99%以内,实际完成率达100社会效益包括推进农村村镇建设工作顺利进行,推动建设发展保证改制企业职工的福利待遇,不断加强党的建设,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信访问题工作扎实推进,开展精准扶贫工作有显著效果,不断加强建筑市场质量安全管理工作以及房地产开发和市场监管、保障性住房管理工作

关于项目绩效方面,住建局涉及绩效项目57个,资金55534.16万元,占项目支出总额的100%,基本都已执行到位,总体执行情况较好,顺利完成当年绩效任务。从评价结果看,有关项目立项程序完整、规范,预算执行及时、有效,绩效目标得到较好实现,绩效管理水平不断提高,绩效指标体系建设逐渐丰富和完善。

从评价情况来看,整体项目中涉及的各处室严格按照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预算内容进行开支,严格执行各项财务管理制度,项目资金按照规定的流程经审批后支付,资金管理到位,资金使用合法合规。

八、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表有关情况说明

2021年我局政府性基金收入2867.63万元,政府性基金支出2867.63万元,其中棚户区改造支出2867.63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我局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资金安排

十、扶贫资金安排情况说明

2021年我局无扶贫资金安排

  1.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5.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二)支出科目。

1.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临时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其下设款级科目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费、伙食补助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2.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方面的支出,其下设款级科目包括: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助学金、奖励金、生产补贴、离退休人员提租补贴、离退休人员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3.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各项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其下设款级科目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交通费、差旅费、出国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招待费、专用材料费、装备购置费、工程建设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4.其他资本性支出:反映除发展与改革部门以外其他部门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购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该科目下设款级科目与“基本建设支出”类下设款级科目相同,具体包括:房屋建筑物购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交通工具购置、基础设施建设、大型修缮、信息网络购建、物资储备、其他资本性支出。

5.事业单位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6.其他支出:不属于以上类型的支出。

7.“三公”经费:指当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结转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这三项经费。

8.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