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鱼县批而未供、闲置土地和低效工业用地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3-06-06 来源:嘉鱼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一、文件出台的目的

按照“全面清理、属地负责、分类指导、依法处置”的要求,以优化土地要素配置、规范土地管理秩序、推动高质量发展为目标,以处置批而未供、闲置土地和低效工业用地、盘活存量建设用地为抓手,集体清理处置全县范围内的批而未供、闲置土地和低效工业用地。通过清理处置,加大对批而未供、闲置土地和低效工业用地的盘活利用,破解存量土地信息与项目落地信息不对称、不畅通,以及项目无地、地无项目的问题,切实提高土地资源供给质量和效率,为全县高质量发展提供资源要素保障。

二、出台政策依据

1.《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53号);

2.《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61号);

3.《嘉鱼县建设用地清理工作方案》。

三、主要内容

《工作实施方案》共分四部分。第一部分为总体要求。以清理为抓手,全面提高我县土地资源供给质量和效率为工作目标;第二部分为工作范围。全面核查2009年至2022年获国务院、省政府和市政府批准的单独选址和城市分批次建设用地项目的工作范围;第三部分为工作安排。按照县委、县政府明确的用一年时间,加快供应,提高批而未供土地供应率、分类处置,提高闲置土地盘活利用率、创新模式,提高低效工业用地再开发利用、优化布局,建立招商引资推荐用地目录和招商地图;第四部分为保障措施。成立以县长为组长的批而未供、闲置土地和低效工业用地专项清理处置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存量建设用地(批而未供、闲置土地)清理工作专班和低效工业用地处置工作专班,明确县有关部门工作职责,合力推进工作开展。

四、起草过程说明

本次起草的《工作实施方案》采取书面形式,共征求了13个县直单位和8个镇政府意见,其中嘉鱼县司法局、嘉鱼县科学技术与经济信息化局和鱼岳镇人民政府共3家单位对本次起草的《工作实施方案》提出了部分修改意见。其中县司法局与鱼岳镇人民政府提出的意见予以采纳,并进行修改。嘉鱼县科学技术与经济信息化局提出修改建议未予采纳,原因是根据县政府网站公布的科经局工作职能中的相关规定,“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行业规划、计划,提出优化产业布局、结构的建议,拟订行业技术规范和标准并组织实施,指导行业质量管理工作”的相关规定,予以保留。

相关文件:嘉鱼县批而未供、闲置土地和低效工业用地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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