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鱼县武汉新港潘湾工业园管理委员会2022年度部门决算

索引号 : 01105619X/2023-31074 文       号 :

主题分类: 财政 发文单位: 嘉鱼县武汉新港潘湾工业园管理委员会

名       称: 嘉鱼县武汉新港潘湾工业园管理委员会2022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日期: 2023年10月19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2023-10-19



嘉鱼县武汉新港潘湾工业园管理委员会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四、专项支出、转移支付支出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1、依据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制定和实施嘉鱼县武汉新港潘湾工业园管理委员会有关行政管理规章、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及管理规定;

2、依据嘉鱼县总体规划、编制嘉鱼县武汉新港潘湾工业园管理委员会控制性详细规划和经济社会发展计划,报经县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

3、按规定权限、负责审批、审核和上报在嘉鱼县武汉新港潘湾工业园管理委员会内的投资项目;

4、按照嘉鱼县武汉新港潘湾工业园管理委员会控制性详细规划、土地使用规划,依法进行潘湾工业园土地的规划、征用、开发和管理工作;

5、会同县城市建设资金管理中心及建设规划部门,建设和管理嘉鱼县武汉新港潘湾工业园管理委员会各项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

6、会同有关部门负责依法管理潘湾工业园的财政、税收、建设规划、土地使用、建筑市场、房产、环境保护、劳动和社会保障等工作;

7、负责组织兴办和管理嘉鱼县武汉新港潘湾工业园管理委员会的相关社会公益事业;

8、负责保障潘湾工业园内的企业依法自主经营;

9、负责领导和协调有关部门设在嘉鱼县武汉新港潘湾工业园管理委员会的派出机构的工作;

10、行使县人民政府授予的其他职权。

二、机构设置情况

从单位构成看,嘉鱼县武汉新港潘湾工业园管理委员会部门决算由实行独立核算的嘉鱼县武汉新港潘湾工业园管理委员会本级决算组成。预算单位有1户,与上年一致,无二级预算单位。

嘉鱼县武汉新港潘湾工业园管理委员会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没有所属单位。事业编制人数22名,内设股室 6 个(综合部、企业服务部、招商部、建设部、规划部、财务审计部)。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说明:本部门当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 年度收支总计均为10269.67万元。与2021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6760.97万元,增长192.7 %,主要原因是:园区综合整治,一企一管项目建设。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2 年度收入合计10269.67万元,与 2021 年度相比,收入合计增加6760.97万元,增长192.7%。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269.67万元,占本年收入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本年收入0%;事业收入0万元,占本年收入0%;经营收0万元,占本年收入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本年收入0%;其他收入0万元,占本年收入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 年度支出合计10269.67万元,与 2021 年度相比,支出合计增加6760.97万元,增长192.7%。其中:基本支出253.76万元,占本年支出2.47%;项目支出10015.90万元, 占本年支出97.5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本年支出0%; 经营支出0万元,占本年支出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本年支出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 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10269.67万元。与2021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6760.97万元,增长192.7%,主要原因是:园区综合整治提升,污水处理厂二期建设、园区一企一管项目建设。

2022 年度财政拨款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759.67万元,比 2021 年度决算数增加4301.20万元。增加主要原因是:园区进行环境整治提升、项目增加、污水处理厂二期建设。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509.99万元,比2021年度决算数增加2459.77万元。主要原因是:为减少园区环境污染,规范园区污水处理,实施一企一管项目。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比2021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当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2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759.67万元, 占本年支出合计的46.3%。与 2021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4301.20万元,增长938.16%。主要原因是:为改善园区环境,节能环保相关项目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2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759.67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098.41万元,占23.08%。主要是用于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5.94万元,占0.33%。主要是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方面的支出。

3.卫生健康(类)支出9.62万元,占0.2%。主要是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53.76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06.6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公用经费47.1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


七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本年收入5509.99万元,本年支出5509.99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当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 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 18.6 万元,支出决算为 18.07万元,完成预算的 97.15%。较上年减少 27.4 万元,下降 60.2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厉行节约、减少开支。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 0 万元,支出决算为 0 万元,完成预算的 0%。较上年增加(减少)0 万元,增长(下降)0%。决算数较预算数保持不变的主要原因:本单位没有因公出国(境)计划。全年支出涉及出国(境)团组 0 个,累计 0人次,主要是本年度未安排人员出国。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为 8.5万元,支出决算为 8 万元,完成预算的94.12%;较上年减少 6.57 万元,下降 45.09%。下降的主要原因:与修理厂签订维修服务协议,提升维修质量,加强公车管理。

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 0 万元。本年度购置(更新)公务用车 0 辆。

(2)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 8 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加油、洗车、维修与

车辆保险。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 2 辆。

3.公务接待费预算为 10.1 万元,支出决算为 10.06 万元,完成预算的 99.6%,较上年减少 20.84 万元,下降 67.4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厉行节约、吃工作餐。其中:外宾接待支出 0 万元。2022年度共接待来访团组 0 个,0 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国内公务接待支出 10.06万元,接待国内来访团组 194 个,1215 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本部门 2022 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7.14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12.88万元,上升37.6%。主要原因是:园区转型升级、与各部门协调工作量增加,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的费用增加。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本部门 2022 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815.8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7.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330.79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57.29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652.4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79.97%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 2022 12 31 日,部门共有车辆2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2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 100 万元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算绩根据预效管理要求,本部门组织对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污水处理厂托管运营费、潘湾工业园征地拆迁项目、水体治理、潘湾工业园综合整治项目、购买服务专项经费5个项目,资金4505.9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整体项目严格按照 2022 年度部门整体支出预算内容进行开支,严格执行各项财务管理制度,项目资金按照规定的流程经审批后支付,资金管理到位,资金使用合法合规。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本部门今年在部门决算中反映所有项目绩效自评结果(涉密项目除外)。

2022年嘉鱼县武汉新港潘湾工业园管理委员会部门整体支出绩效全年预算数为4505.9万元,执行数为4505.9万元,完成预算100%。加快了园区转型升级工作推进,解决部分以往遗留的债务问题,提升园区整体管理水平,杜绝园区污水、废气污染。从评价结果看,有关项目立项程序完整、规范,预算执行及时、有效,绩效目标得到较好实现,绩效管理水平不断提高,绩效指标体系建设逐渐丰富和完善。

污水处理厂托管运营费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484.21万元,执行数为484.21万元,完成预算100%。主要产出和效益:提升污水处理厂规范化管理水平与运营能力,加强对园区污水专业化处理,确保污水处理厂设备正常运行,排水水质达标。

购买服务专项经费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402.27万元,执行数为402.27万元,完成预算100%。主要产出和效益:由三方公司出具审计、评估、评价报告,更好的掌握项目应付款情况,未建、扩建项目做前期准备,提升园区基础设施建设水平。

潘湾工业园综合整治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124.14万元,执行数为1124.14万元,完成预算100%。主要产出和效益:提升园区整体基础设施建设水平,完备相关功能,保护生态环境,提升园区扩展承载能力,为园区提级做好准备。

潘湾工业园征地拆迁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495.29万元,执行数为495.29万元,完成预算100%。主要产出和效益:加快园区建设进度,做好拆迁补偿工作,减少信访事件,维护社会稳定。

水体治理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000万元,执行数为2000万元,完成预算100%。主要产出和效益:完善污水处理厂配套设施建设,提升污水处理厂日处理污水能力,规范企业排放污水、废气,保护生态环境。

(三)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情况

加强了项目规划、绩效目标管理,完善了项目分配办法和管理办法,加强项目管理,结果与预算安排相结合。

十四、专项支出、转移支付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无专项支出、转移支付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本部门2022年度无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付的资金。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付的资金。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当年拨付的资金。

()上级补助收入:指从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本部门使用的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到项级)

1.一般公共服务()财政事务()行政运行()

2.…

(参考《2021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说明并逐项解释)

(十一)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企业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十二)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十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五)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六)“三公”经费:纳入财政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十七)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八)其他专用名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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