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鱼县潘家湾镇人民政府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
索引号 : 01105619X/2022-10297 文       号 : 无
主题分类: 财政 发文单位: 嘉鱼县潘家湾镇人民政府
名       称: 嘉鱼县潘家湾镇人民政府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 发布日期: 2022年04月14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2022-04-14
嘉鱼县潘家湾镇人民政府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
目 录
一、主要职责及内设机构
(一)主要职责
(二)部门预算单位的构成
(三)部门机构设置
二、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情况及说明
(一)预算收支(包括政府性基金)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三)“三公”经费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四)政府采购预算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五)国有资产占用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三、2022年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四、2022年部门预算表
五、名词解释
一、主要职责及内设机构
(一)主要职责
1.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机关的决议和命令,发布决定和命令。
2.执行本镇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预算,管理本镇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和财政、社会事务、公安、司法行政、计划生育、安全生产、农村集体资产管理等行政工作。
3.推动产业结构调整,转变农业发展方式,优化发展环境,大力发展环境友好型工业、休闲旅游业、都市型现代农业和现代服务业,着力构建绿色高端高效经济体系。
4.关注和改善民生,加快社会事业发展,推动公共服务均等化。全面落实支农惠农政策,增加农民收入。
5.加强生态建设和保护,加大环境整治,完善和落实护水、护河、护山、护林、护地、护环境的“六护”机制。
6.保护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
7.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8.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和保障少数民族的权利。
9.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妇女的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和婚姻自由等各项权利。
10.不断强化社会维稳体系,加强农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防范和化解农村社会矛盾,确保社会稳定。
11.行使县人民政府授予的其他职权,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的构成
本部门预算单位仅包含嘉鱼县潘家湾镇人民政府部门预算。
(三)部门机构设置
嘉鱼县潘家湾镇人民政府属于一级部门预算、全额拨款行政单位。上年度末本单位实有人数82人,其中行政在编人员50人,退休32人。
二、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情况及说明
(一)预算收支(包括政府性基金)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嘉鱼县潘家湾镇人民政府2022年收入预算总额为2941.60万元,比上年减少 4359.32万元,减少 59.71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690.03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251.57万元。减少主要原因:职能转化,预算项目减少。
嘉鱼县潘家湾镇人民政府2022年支出预算总额为2941.6万元,比上年减少4359.32万元,减少59.71%。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762.9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4.8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9.7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4.14万元。增加(减少)主要原因:职能转化,预算项目减少。
嘉鱼县潘家湾镇人民政府2022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嘉鱼县潘家湾镇人民政府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 136.25万元,占预算总额的 4.63 %,比上年减少29.51万元,减少17.8%。其中:办公费6万元、印刷费6万元、咨询费5万、水费10万元、电费14.53万、邮电费 1万元、差旅费 1万元、维修(护)费 11万元、会议费0.5万元、培训费0.5万元、公务接待费 8万元、专用材料费5万元、劳务费 3万元、委托业务费3万元、工会经费8.88万元、福利费11.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6万元、其他交通费用 34.25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49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为:根据年度工作安排,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坚持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从严控制和压缩经费支出。
(三)“三公”经费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嘉鱼县潘家湾镇人民政府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 14万元,占预算总额的 0.475%,比上年减少18万元,减少 56.2%。减少主要原因:根据年度工作安排,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坚持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从严控制和压缩“三公”经费支出。
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没有因公出(境)计划。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6万元,按县公车改革政策,我单位保留2辆公车,按统一的标准安排(3万元/辆)。
公务接待费8万元,比上年减少18万元,减少69.2%。减少主要原因:根据年度工作安排,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坚持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减少公务接待费开支。
(四)政府采购预算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嘉鱼县潘家湾镇人民政府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湖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1年版)》(鄂政办发〔2020〕56号)有关规定,切实做到“应编尽编,应采尽采”。2022年,我单位政府采购预算1059.2万元,其中:货物类政府采购预算160.2万元,服务类政府采购预算 40万元,工程类政府采购预算859万元。比上年减少200万元,减少18.9 %。减少主要原因:根据我省最新政府采购目录调整及采购限额标准的变化,相应减少编列货物类、工程类政府采购预算。
(五)国有资产占用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嘉鱼县潘家湾镇人民政府共有车辆 2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2辆。省政府办公厅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 0台(套)
三、2022年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工作开展情况
2022年嘉鱼县潘家湾镇人民政府项目支出2142.16万元,其中重点项目 2个。各项目均按照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要求,开展绩效目标编制与评审、绩效运行监控、绩效评价等工作,并关注项目目标与预算内容、工作计划的一致性,同时结合县政府办公室重点工作任务、资金使用方向,对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进行整合、调整、完善,形成了科学合理、高度精炼、重点突出的核心指标体系。
四、嘉鱼县潘家湾镇人民政府2022年部门预算(见附件)
五、专业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单位运行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指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3.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是一种政府行为。
4.财政拨款(补助)收入:指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5.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以外任务相应安排的资金。
6.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7.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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