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嘉鱼县创建中国气候宜居城市(县)工作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 01105619X/2023-24305 文       号 : 嘉政办函〔2023〕14号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发文单位: 嘉鱼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名       称: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嘉鱼县创建中国气候宜居城市(县)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3年08月17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2023年08月11日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嘉鱼开发区管委会:
《嘉鱼县创建中国气候宜居城市(县)工作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2023年8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
嘉鱼县创建中国气候宜居城市(县)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县第十五次党代会提出的“打造湖北强县工程示范、建设滨江生态公园城市”目标,进一步开发利用气候资源,展示优质气候、生态建设成果,根据《国家气候中心关于启动2023年气候生态品牌创建示范工作的通知》(气候函〔2023〕78号)和《中国气候宜居城市(县)创建示范活动实施细则》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扎实推进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建设,深入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五大发展理念,依托我县舒适的自然气候和优良的生态环境,建立具有嘉鱼特色的生态经济和气候资源发展模式,最大限度发挥气候资源促进经济发展的综合效用,充分发掘高质量的气候资源,积极发展生态旅游、健康旅游、养生旅游,倡导绿色、生态生活理念,全面提升生态环境质量。
二、现有基础
根据国家气候中心发布的《中国气候宜居城市(县)创建示范技术规范(试行)》规定,评价主要包括气候条件和环境条件两方面的内容。其中,评级采用的气温、降水等主要气象资料年限不少于30年,非气象资料年限不少于5年;“气候宜居城市(县)”评价指标体系分为一级指标、二级指标、三级指标3个指标层次,每个指标的评定等次分为“优”“良”和“一般”3个等级。
参照该指标体系中的指标,依据嘉鱼县近30年(1991年~2020年)气象资料,对我县气候资源禀赋情况初步评估,结果如下:“气候宜居城市(县)”所列的41项指标中,我县达到“优”标准指标有22项、“良”10项、“一般”4项,有5项气候生态指标因数据原因暂未统计。
自评结果显示我县优良率达78%且“优”占比超过50%,符合气候宜居城市(县)申报要求的优良率大于70%且“优”占比超过50%的条件。
三、创建计划
(一)宣传发动阶段
1.在调研的基础上,形成《嘉鱼县创建中国气候宜居城市(县)工作方案》,召开创建中国气候宜居城市(县)动员会。
2.成立嘉鱼县创建中国气候宜居城市(县)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明确各部门工作职责和工作任务,各负其责开展工作。
3.在全县范围内对创建中国气候宜居城市工作开展广泛动员和宣传,提档升级嘉鱼电视台天气预报节目,提高创建工作的知晓率和支持度。
4.邀请专家对相关工作人员进行培训,选派业务骨干到相关城市考察学习。
(二)组织实施阶段
1.材料申报。8月20日前完成《中国气候宜居城市(县)申报书》填写,并将申报书及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上传至中国气象局气候生态品牌创建示范平台(http://www.cma-nci.com),纸质材料存档备查。
2.资格审查。国家气候中心在收到申报材料后,在10个工作日内形成资格审查意见,并向申报单位反馈。
3.推动创建。初审通过后,通过招投标由第三方机构按照《中国气候宜居城市(县)创建工作报告编制规范》要求开展技术评估报告编制,对已收集整理的资料,综合利用气象观测、卫星遥感、生态环境监测等大数据,对嘉鱼的气候资源、气候舒适、气候景观等方面指标进行评价,形成中国气候宜居城市(县)创建工作报告,10月31日前通过省气象局气候中心上报国家气候中心。
4.专家实地评审。国家气候中心组织气象、生态、环境、旅游等相关行业领域的专家,依据申报材料、创建工作报告等进行实地考察评审工作。
5.品牌公示和认定公布。对达到评价标准的在国家气候中心官网公示评审结果,公示无异议的,由中国气象局授予相关称号并公告。
(三)推介阶段
1.举办“中国气候宜居城市(县)”授牌仪式暨推介活动,邀请媒体集中宣传,助力全域旅游、乡村振兴和招商工作开展。
2.制定《嘉鱼县中国气候宜居城市保持改进工作方案》,建立长效机制,继续做好各项工作,接受国家气候中心每5年一次的复查。
四、预期成效
用一年时间将嘉鱼县创建成为中国气候宜居城市,将特色气候资源转化为可利用的有形资源,助力嘉鱼大健康产业集群发展,塑造公园城市优美形象,提升城市旅游品牌效应,展示嘉鱼生态文明建设水平和“打造滨江生态公园城市”建设成果,推动嘉鱼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五、工作重点
(一)开展监测站网建设。在县城及景区布设3个固定综合要素监测点及1个移动监测点,对上述区域的气象要素、负氧离子含量、气候舒适度、空气质量等气象关联指标进行监测,并做好监测记录。
(二)编制创建工作报告。严格按照《中国气候宜居城市(县)创建工作报告编制规范》要求开展创建工作报告编制,并组织开展创建工作报告的预审工作。
(三)配套宜居基础设施。一是加强城市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园林绿化建设。二是完善交通设施。构筑全域旅游交通网络,提升、改造、建设旅游公路,形成高效便捷的旅游交通网络;在入境公路边界、车站、高速公路、城乡主要道路、通往景区的道路设置规范的具有嘉鱼特色文化元素的旅游交通引导标识标牌,营造全域旅游氛围。三是提升我县宜居城市功能。建设完善居民休闲娱乐场所,增加休闲慢行绿道,完善标识系统、停车场、“吃、住、行、游、购、娱”等公共服务设施。四是推进厕所革命。加快公共厕所建设,在全县乡镇、村、社区、街道、公园完善公共厕所建设,达到“数量充足、干净无味、实用免费、管理有效”的效果。五是加大污染防治。推进城乡大融合,出重拳抓好污染防治,全面加强农村生活垃圾管理,改善人居环境。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成立嘉鱼县创建中国气候宜居城市(县)工作领导小组(详见附件1),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做好承担的工作任务,确保工作有力有序有效开展。
(二)提高认识,精心组织。各有关单位要站在进一步提高我县全域旅游知名度、全面提升居民生活质量、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协调发展的高度,充分认识创建中国气候宜居城市(县)的重要意义,安排专人负责,落实工作责任,确保创建工作顺利推进。
(三)加强沟通,密切配合。中国气候宜居城市(县)创建工作具有很强的科学性、专业性,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加强沟通,密切协作,严格按照《中国气候宜居城市(县)创建示范活动实施细则》要求和相关行业标准,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充分挖掘我县得天独厚的生态优势,及时准确提供相关数据,认真撰写申报材料,为创建工作提供坚强保障。
(四)强化宣传,营造氛围。各有关单位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站、微博微信、手机短信、宣传栏、宣传牌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中国气候宜居城市(县)创建工作。县融媒体中心要及时报道全县创建工作动态,努力营造创建工作的浓厚氛围。
附件:1.嘉鱼县创建中国气候宜居城市(县)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及职责分工
2.中国气候宜居城市(县)评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