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嘉鱼县长江高水平保护十大提质增效行动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 01105619X/2024-26049 文       号 : 嘉政办发〔2024〕9号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环境监测、保护和治理 发文单位: 嘉鱼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名       称: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嘉鱼县长江高水平保护十大提质增效行动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4年10月11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2024年09月14日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嘉鱼开发区管委会:

《嘉鱼县长江高水平保护十大提质增效行动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嘉鱼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914

(此件公开发布)


嘉鱼县长江高水平保护十大提质增效行动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进一步推动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座谈会重要讲话精神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北长江高水平保护十大提质增效行动方案的通知》鄂政办发20249号)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咸宁市长江高水平保护十大提质增效行动方案的通知》咸政办发20249号),结合我实际,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进一步推动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座谈会重要讲话精神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坚持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坚持整体推进、系统施策,坚决扛牢共抓长江大保护的政治责任,持续巩固工作成果,全面提升长江生态环境保护质效聚焦重点问题集中攻坚,着眼长远完善长效机制,以高品质生态环境支撑嘉鱼县建设滨江自然生态公园城市

二、主要任务

入河排污口溯源整治行动。加快长江入河排污口整治,2024年底前完成100%的整治任务、验收销号比例达到80%以上,2025年底前基本完成全部整治任务验收销号工作持续推进重点支流、重点湖泊排污口整治,2024年底前完成陆水入河排污口全部溯源和70%的整治任务,完成斧头湖、西凉湖80%的整治任务。2025年底前,基本完成陆水、斧头湖、西凉湖入河排污口整治任务完成省控以下列入湖北省湖泊保护名录湖泊的入河排污口排查。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嘉鱼分局;人民政府具体实施,以下不再重复)

)城镇污水系统治理行动。到2025年底,全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力争达到50%以上,基本消除城市建成区生活污水直排口和收集处理设施空白区(牵头单位:县住建局)

)船舶和港口污染防治行动。全面巩固长江高水平保护船舶和港口污染防治攻坚提升行动成果进一步补齐我船舶和港口污染防治短板,持续提升船舶和港口污染防治能力和水平。到2025年,船舶水污染物实现达标排放、依法处置,船舶靠港岸电使用量稳步提升。(牵头单位:县交通局)

)森林和湿地生态保护修复行动。全面巩固国土绿化攻坚提升行动成果高质量推进重点区域国土绿化和森林、湿地资源保护修复。2025年,完成荒山绿化1053亩,实施森林质量提升4.22万亩,推进全县5.86万亩公益林严格保护持续开展打击毁林毁草毁湿专项行动,实现重点区域功能更完备、结构更稳定、质效更显著的森林、湿地生态系统。(牵头单位:县林业局)

)农药化肥减量增效和养殖污染治理行动。强化农药化肥减量和养殖污染治理,到2025年底,力争主要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覆盖率稳定在55%以上;水稻、油菜、玉米三大粮食作物统防统治覆盖率稳定在45%以上;测土配方施肥技术覆盖率稳定在90%以上,水稻、油菜、玉米三大粮食作物化肥利用率达到43%以上,化肥使用量(折纯量)比2020年减少4%以上;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80%以上,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稳定在98%以上;推进水产健康养殖,实施西凉湖、斧头湖周边连片池塘养殖尾水治理。(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重点湖库及消落区综合整治行动。严禁非法侵占湖泊水域岸线确保湖泊面积不萎缩。开展斧头湖水质提升攻坚行动,持续改善湖泊水环境质量。(牵头单位:县水利湖泊局)

)矿山生态修复治理行动。促进矿产资源合理开发、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和生态系统功能恢复改善实现源头保护与全过程修复治理,完成市下达我县“十四五”期间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任务,持续加强生产矿山生态修复治理。20242025年完成全县历史遗留矿山修复治理任务31.24公顷其中,2024年修复治理任务13.98公顷,2025年修复治理任务17.26公顷。牵头单位:县自然资源规划局)

)磷石膏综合治理攻坚行动。坚持政府引导、企业主体、市场导向,把好“三磷”企业落户准入关,加强涉磷企业监管。(牵头单位:县科经局)

)健全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行动。配合市财政局开展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专项行动计划做好资金保障工作。到2025年底,实现全市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在嘉鱼县全覆盖。不断丰富流域生态补偿内容,优化补偿方式,确保已建立的跨县生态补偿机制有效运行和逐步完善,持续改善流域生态环境质量。(牵头单位:县财政局)

)完善绿色激励机制行动。实施绿色能源消费促进行动,鼓励绿色电力消费。推动新能源参与各类市场化交易。加大绿色金融支持力度,加快“绿色信贷”“绿色债券”“绿色保险”“绿色基金”建设。加大绿色低碳产品采购力度。充分发挥价格机制作用,落实城镇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加强碳排放数据质量管理,落实上级年度配额分配方案,保障年度履约率达到90%以上。(牵头单位:县发改局)

三、工作保障

)强化统筹督办县分管领导抓总负责,明确年度任务、强化工作督促指导专项行动牵头单位协同联动,加强信息共享,形成工作合力,落实“季调度、半年通报、年评估”工作机制,加强工作进展情况调度,对专项行动推进落实情况组织开展明查暗访,对工作不力、进展缓慢的,实施通报批评和督办问责;各镇强化工作举措,抓好组织实施。

)强化宣传引导。县融媒体中心要加大全长江大保护工作宣传力度。各、各有关部门要及时报送工作动态信息,总结推广经验做法,积极回应社会关切,畅通群众监督渠道,营造全关注、全民参与、全力推动长江大保护的良好局面。


相关文件:【部门解读】《关于嘉鱼县长江高水平保护十大提质增效行动方案》的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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