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解读】《关于嘉鱼县长江高水平保护十大提质增效行动方案》的政策解读

来       源 : 市生态环境局嘉鱼分局 解读单位: 市生态环境局嘉鱼分局

发布日期: 2024年10月14日 解读方式: 文字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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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嘉鱼县长江高水平保护十大提质增效行动方案》的政策解读

一、《方案》起草背景

“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是习近平总书记立足中华民族长远利益和长江经济带发展实际,亲自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进一步推动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座谈会和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持续推进长江高水平保护,坚决扛牢共抓长江大保护的政治责任,持续巩固长江大保护工作成果,全面提升长江生态环境保护质效以高品质生态环境支撑高质量发展。

二、《方案》起草依据

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北长江高水平保护十大提质增效行动方案的通知》鄂政办发20249号)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咸宁市长江高水平保护十大提质增效行动方案的通知》咸政办发20249号)文件精神为了巩固提升我长江大保护标志性战役成果全面推广长江高水平保护。我们根据实际情况起草了《嘉鱼县长江高水平保护十大攻坚提升行动方案》。

三、《方案》制定过程

本《方案》参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北长江高水平保护十大提质增效行动方案的通知》鄂政办发20249号)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咸宁市长江高水平保护十大提质增效行动方案的通知》咸政办发20249号)文件进行起草,并完成《方案》征求意见稿,先后征求了市生态环境局嘉鱼县分局、县林业局、县住建局、县农业农村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水利和湖泊局、县科信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发改局、县财政局等10家县直相关部门意见。并修改完善。

四、《方案》主要内容

为全面推进长江高水平保护,主要开展十大攻坚提质增效行动。

一是入河排污口溯源整治行动。分为长江入河排污口整治、两湖一河排口整治和国、省控以下列入湖北省湖泊保护名录湖泊的入河排污口排查工作三个方面。

二是城镇污水系统治理行动。目的是提升全县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2025年力争达到50%以上,持续做好黑臭水体排查,基本消除城市建成区生活污水直排口和收集处理设施空白区,污水管网整治、更新、改造等方面。

三是船舶和港口污染防治行动。在全面巩固长江高水平保护船舶和港口污染防治攻坚提升行动成果同时,进一步补齐我县船舶和港口污染防治短板,持续提升船舶和港口污染防治能力和水平。

四是森林和湿地生态保护修复行动。主要任务是重点区域国土绿化和森林、湿地资源保护修复。持续开展打击毁林毁草毁湿专项行动等。

五是农药化肥减量增效和养殖污染治理行动。强化农药化肥减量和养殖污染治理,推进水产健康养殖,实施西凉湖、斧头湖周边连片池塘养殖尾水治理。

六是重点湖库及消落区综合整治行动。严禁非法侵占湖泊水域岸线,确保湖泊面积不萎缩。加强斧头湖湖泊保护综合治理,持续改善湖泊水环境质量。

七是矿山生态修复治理行动。促进矿产资源合理开发、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和生态系统功能恢复改善,实现源头保护与全过程修复治理,持续加强生产矿山生态修复治理,完成市级下达的整改目标。

八是磷石膏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把好“三磷”企业落户准入关,加强涉磷企业监管。

九是健全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行动。配合市财政局的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做好资金保障工作。确保已建立的生态补偿机制有效运行和逐步完善,持续改善流域生态环境质量。

十是完善绿色激励机制行动。实施绿色能源消费促进行动,推动新能源参与各类市场化交易。加快“绿色信贷”“绿色债券”“绿色保险”“绿色基金”建设。加大绿色低碳产品采购力度。落实城镇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加强碳排放数据质量管理,落实上级年度配额分配方案。


相关文件: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嘉鱼县长江高水平保护十大提质增效行动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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