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鱼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鼓励大学生应征入伍的意见》政策解读
来       源 : 嘉鱼县人民政府 解读单位: 嘉鱼县
发布日期: 2019年09月06日 解读方式: 文字方式
名       称: 《嘉鱼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鼓励大学生应征入伍的意见》政策解读 解读类型: 部门解读
征集大学生入伍是国务院、中央军委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是新形势下加强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的必然要求,是依托国民教育为部队输送高素质人才的实际行动。国家要求各级地方政府要制定和完善“吸引入伍、激励在伍、保障退伍”的刚性政策和长远措施,努力实现大学生征集、使用、安置良性循环。咸宁市征兵工作领导小组已经讨论通过《关于鼓励大学生应征入伍的措施》(下简称《措施》),在此基础上,依据《兵役法》等有关政策,参照其他地方做法,结合嘉鱼实际,拟制了《关于进一步鼓励大学生应征入伍的意见》(送审稿)(下简称《意见》)。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出台《意见》考虑
(一)适应征兵形势发展。国防部征兵办公室下发《关于做好2019年征兵准备工作的通知》明确,新年度征兵工作要巩固以大学生为主体的征集态势,强调努力实现“两稳”目标,即大学生新兵稳定在现有征集比例;大学毕业生和重点高校大学生比例稳步提升。从征兵形势来看,以后应征群体主要是大学生,所以需要在大学生应征入伍政策激励上求突破、谋发展。
(二)符合法规政策要求。《兵役法》明确义务兵服现役期间,其家庭由当地人民政府给予优待,优待标准不低于当地平均生活水平。总参、教育部、民政部、人社部联合下发《关于做好征集大学生入伍工作的通知》(参动〔2013〕69号)明确,做好大学生征集入伍工作使命光荣、责任重大,各级教育、民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兵役机关要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深入实际、加强指导、跟踪问效、形成合力,注重研究解决实际问题,及时总结推广经验,不断完善政策措施,切实把征集大学生入伍工作落实到末端。国防部下发《关于扎实做好征兵准备工作的通知》(国征〔2014〕1号)明确,各地要紧密结合实际,制定完善激励优秀青年参军的优惠政策,学习借鉴北京、山东、福建、江西、河北等省市在加强组织领导,深化国防教育,提高义务兵优待标准,退役士兵考录公务员、应聘事业编和国企岗位优先以及就业创业、培训升学、保险购房优惠等方面的有益经验,为有志青年参军提供强有力政策支撑。由此,制定出台符合地区实际的激励措施,既是贯彻落实相关法规政策的实际行动,也是加快我县征兵工作向高水平攀升的现实举措。
(三)征兵工作现实需要。一是征兵形势严峻。从2008年开始,新兵征集对象主体从农村青年、城镇待业青年调整为全日制高中以上层次院校学生。从近三年征兵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看,特别是2018年度征兵工作全市倒数第一,形势严峻。1.征集数量有限。2016年至2018年,我县走兵分别是126、112、66人,其中大学生任务数分别是56、51、36人,实际大学生走兵分别是31、45、28人,近三年大学生征集任务完成比例不到73%,没有一年完成大学生征集任务数,且呈逐年下滑趋势。2.兵员质量不高。表现为“三多三少”,即高校新生多,在校生、毕业生少;专科生多,本科生少;普通院校多,重点院校少。从2017、2018两年度综合数据看,两年大学生73人,其中专科生52人、本科生21人,重点院校基本没有,大学生征集含金量有限。3、参军热情走低。我县适龄大学生近几年应征报名大约每年70人,2018年大学生走兵28人,还达不到三分之一常规合格比例。另外,我县户籍大学生从学校入伍也占一定比例。二是激励措施有限。近年来,我县经济社会持续向上向好发展。但是无论是大学生征兵优待,还是退役安置,都只是落实国家和省政策底线标准,没有出台相关配套措施,与我县经济实力不匹配,也没有充分激发大学生参军热情。
二、主要条款说明
(一)落实各镇征兵工作奖补经费。《湖北省普通高等学校征兵工作实施办法(试行》(鄂征办〔2017〕25号)(下简称《办法》)明确“高校征兵工作基本经费,按照每征集入伍1名大学生不低于1000 元的标准,列入市(州)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部门预算,由市(州)财政负担,当年征兵工作结束后,根据高校完成征集任务情况拨付高校”。《措施》明确经费具体标准,即“每征集入伍1名大学生补助1000元”,同时在《办法》基础上增加“当年超出上一年度征集人数部分适当增补,按照2000元每名的标准发放”内容。《办法》和《措施》对高校征兵经费予以明确,《意见》主要是结合嘉鱼实际,除各镇征兵工作经费外,落实征兵奖补经费。2018年全县大学生新兵征集任务35人,每人按照1000元标准,大约4万元。
(二)解决大学生应征差旅补助费用。福建省从2013年即实行大学生应征差旅补助政策,效果明显。1.交通费用。《措施》明确“交通费用据实核算后,予以相应补贴”。《意见》明确标准,即据实给予补贴。这一块主要针对县外返乡大学毕业生。2.生活补贴。《措施》明确“体检时间每人每天发放不低于100元的生活补贴”。《意见》明确补贴标准即“每人每天100元”,同时对县外返乡大学毕业生往返途中时间给予每人每天100元生活补贴。预算费用5万元。
(三)落实大学生应征一次性奖励。《措施》明确本、专科毕业生应征入伍一次性奖励分别为3000元、2000元,在校生分别为2000元、1000元,同时明确所需经费纳入市县两级财政预算。《意见》按照《措施》标准执行,明确所需经费纳入县级财政预算。2019年全县大学生征兵任务数预计50人,其中大学毕业生15人,奖励资金预算7万元。
(四)突出退役安置保障重要关注内容。总参谋部、教育部、民政部、人社部《关于做好征集大学生入伍工作的通知》(参动〔2013〕69号)明确要把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公务员、应聘事业单位岗位享受优先录用或者聘用的政策具体化、明细化,通过多种有效可行的办法,把退役大学生士兵同等条件下优先的政策落到实处。《意见》明确从优秀大学毕业生退役士兵中遴选村组干部、村医及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每年安排不少于10个事业岗位定向安置大学生毕业退役士兵及配偶;同时明确最高加5分政策。首义学院嘉鱼校区即将招生,出台此《意见》,既可以鼓励外地户籍学生将户籍转至嘉鱼在我地应征入伍,同时吸引其退役后到我县创业,符合“价值规律”原则。
(五)主要是强化大学生自主创业和住房优待。当前,国家大力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咸宁市也出台系列配套政策,成立了大学生创业就业促进中心,建立1亿元的扶持基金,同时还建立了退役军人关爱基金。《措施》参照市大学生创业扶持办法拟定。《意见》依据市《措施》予以明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