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鱼县财政支持深化民营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问答解读

来       源 : 嘉鱼县财政局 解读单位:

发布日期: 2020年12月01日 解读方式: 问答解读

名       称: 《嘉鱼县财政支持深化民营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问答解读 解读类型: 部门解读

    一、起草背景是什么?

民营和小微企业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民营和小微企业发展的决策部署,更好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探索改善民营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有效模式,从2019年起,财政部联合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人民银行、银保监会开展财政支持深化民营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综合改革试点城市工作,中央财政给予奖励资金支持每年每省择优选择1-2个市州开展试点,中央财政每年安排20亿元专项奖补资金,期限暂定3年。我市被评为湖北省第一批、财政部第二批(2020年度)试点城市。结合嘉鱼工作实际,制定实施方案

    二、起草依据有哪些?

1.《财政部 科技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人民银行 银保监会关于开展财政支持深化民营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综合改革试点城市工作的通知》(财金〔2019〕62号);

2.《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咸宁市财政支持深化民营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咸政办发〔2020〕19号)

三、包括哪些主要内容?

(一)具体目标。2020年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余额同比增量3.4亿元,同比增速18 %;贷款户数同比增加1000户;贷款平均利率较上年度下降0.3个百分点。 全县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注册资本规模达1.58亿元,增长3.26%;小微企业在保余额增加1000万元;新型政银担业务担保贷款余额1000万元。出台金融支持民营和小微企业发展相关政策;推进金融机构创新金融服务机制、金融服务产品。实现民营、小微企业注册数和就业人数与上年度持平;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新增户数为12家。

(二)主要措施。主要包括发挥政策引领作用、强化银企对接、降低融资成本、做强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健全风险分担机制、升级改造服务平台、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着力化解不良贷款风险、扩大创业担保贷款覆盖范围、推动科技金融融合发展等。

相关文件: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嘉鱼县财政支持深化民营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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