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解读】《嘉鱼县推进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定期轮岗改革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
来       源 : 县司法局 解读单位: 县司法局
发布日期: 2024年09月25日 解读方式: 文字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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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案起草背景
一是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必然要求。十八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加强对政府内部权力的制约,是强化对行政权力制约的重点。对财政资金分配使用、国有资产监管、政府投资、政府采购、公共资源转让、公共工程建设等权力集中的部门和岗位实行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定期轮岗,强化内部流程控制,防止权力滥用。”这是党中央在重大文件中第一次明确提出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定期轮岗工作。2024年7月,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进一步强调:“推进政府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促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完善覆盖全国的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
二是切实完成上级工作部署的必然要求。2023年,市政府开展了“三分一定”改革工作试点,选取了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10家单位开展“三分一定”改革试点工作。2023年3月召开了“三分一定”改革工作推进会上,杨军市长强调要实现“三个目标”,把握好“三个关键”,培养干部,带好队伍,为做好“三分一定”改革工作提供了遵循。2024年,在总结试点工作经验和成果的基础上,市委依法治市办印发了《咸宁市推进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定期轮岗改革方案》,决定在全市政府部门开展“三分一定”改革工作。2024年6月县司法局起草了《嘉鱼县推进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定期轮岗改革实施方案》,6月17日,召开了嘉鱼县推进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定期轮岗改革工作联席会议,就制定的《实施方案》征求37家参会单位意见,各镇各相关单位均反馈无意见。
三是现实加强政府权力制约的必然要求。国有资产监管、公共资源转让、公共工程建设等部门权力相对集中,存在较大的廉政风险。同时,随着群众法治意识的提升,对政府进一步规范经济和业务活动有新要求,从提升依法行政水平,服务群众和经济发展角度看,探索推进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定期轮岗非常有必要。
二、方案起草依据
《咸宁市推进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定期轮岗改革方案》(咸政办函〔2024〕9号)
三、方案主要内容
方案主要从实施日程、实施重点、工作要求三个方面进行了工作安排。其中实施重点分了“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定期轮岗”四个部分进行了详细的任务分解。
1.“分事行权”部分:政府各部门要根据“三定”方案对本单位行政权力进行一次全面清理,制定《权责事项清单》《重点权责事项清单》《需要县政府决策事项清单》,依托湖北政务服务网进行全面公开,让行政权力的行使有章可循,让行使行政权力的人“说得清、道得明”。
2.“分岗设权”部分:政府各部门要对照“三定方案”,建立健全岗位职责与权责事项对应清单,科学分解重点岗位职责,将本部门的行政权力合理分配到具体岗位上。建立自由裁量权基准清单,规范自由裁量权基准,全面梳理行政执法权限,防止权力滥用。
3.“分级授权”部分:健全“三重一大”管理制度,确保依法、科学决策;健全内部运行机制,实现分级决策、分级审批、分级管理;健全分层分级行使职权工作机制,确保实现分级审批、逐级审核把关。
4.“定期轮岗”部分:建立定期轮岗制度,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定期轮岗或交流工作;健全后备干部培养机制,持续优化人才发展环境;强化法治教育培训,提升干部队伍的政治能力、法治能力、专业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