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鱼县公安局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

发布时间:2021-09-09




目        录


一、主要职责及内设机构

(一)主要职责

(二)部门预算单位的构成

(三)部门机构设置

二、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情况及说明

(一)预算收支(包括政府性基金)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三)“三公”经费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四)政府采购预算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五)国有资产占用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三、2021年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四、2021年部门预算表

五、名词解释



一、主要职责及内设机构

(一)主要职责

(1)研究部署全县公安工作,督促检查全县各级公安工作的贯彻落实情况。  

(2)掌握影响社会稳定、危害国内安全和社会政治稳定的情况,分析形势,制定对策。

(3)组织对反颠覆、反渗透、反恐怖活动的防范、搜集、侦察工作。

(4)防范、处置邪教组织的违法犯罪活动。  

(5)负责全县公安机关的侦查工作,参与侦破危害国家安全犯罪和刑事犯罪案件。  

(6)负责全县治安管理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协调处置重大治安事故和群体性事件;指导、监督全 公安机关依法查处破坏社会治安秩序行为,依法开展治安行政管理工作;承担全县公安机关治安保卫工作任 务。

(二)部门预算单位的构成

 根据上述职责,嘉鱼县公安局下设13个机构、9个派出机构。

(三)部门机构设置

(1)指挥中心(加挂办公室牌子):负责接报警和指挥处警工作;负责公安情报信息的收集、汇总和研判工作;综合协调机关和直属单位 务;负责调查研究和起草重要文件工作;负责机要、通讯等工作;负责文电、会务、档案等机关日常工作。 下设秘书股、机要通讯中队、指挥调度中队。  

(2)情报信息中心:负责涉恐人员、涉稳人员、涉毒人员、在逃人员、重大刑事犯罪前科人员、肇事肇祸精神病人和重点 访人员等“七类重点人员”的动态管控。负责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暴力恐怖事件、综合性事件、群体 性事件等“四类重大事件”预警防范。负责情报信息收集研判分析,并提出对策。

(3)国内安全保卫大队:负责国内安全保卫、反邪教工作;负责反颠覆、反渗透、反恐怖等境内外维护国家安全的情报信息 集,协助国家安全机关开展工作;负责对维权活动、非政府组织进行情报搜集和调查工作;负责民族、宗 教、意识形态等领域影响稳定的社情动态的研判,并拟订工作对策;负责出入境管理等工作。下设国内安全 保卫中队、反邪教中队、出入境管理中队。  

(4)刑事侦查大队(加挂禁毒大队、嘉鱼县禁毒委员会办公室牌子):负责全县刑事侦查、反恐怖、禁毒工作;负责刑事科学技术、刑事情报信息工作;承担县级禁毒委员 日常工作。下设刑事侦查中队(一中队)、刑事情报信息中队(二中队)、禁毒中队(三中队)、刑事科学 技术中队(四中队)、刑事案件预审中队(五中队)、鱼岳中队。  

(5)交通警察大队(加挂道路治安巡逻大队牌子):负责全县道路交通秩序管理、道路交通事故调处工作;依法查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负责对全县道路 通安全状况进行研判,并拟订对策;负责全县道路治安巡逻及全县车辆管理工作。下设道路交通秩序管理中 队、交通事故调处中队、车辆管理所、鱼岳中队、潘家湾中队、高铁岭中队、牌洲湾中队、官桥中队、新街 中队(鱼岳、潘家湾、高铁岭、牌洲湾、官桥、新街等中队均加挂道路交通治安巡逻中队牌子)。  

(6)治安管理大队(加挂爆炸物品监管大队牌子):负责全县的治安管理、人口管理工作;负责车站、码头、广场等公开复杂场所和校园周边的社会面巡 防控工作;负责特种行业、危爆物品管理工作,依法查处吸毒、卖淫嫖娼、赌博等重大复杂的治安案件;负 责突发事件的处置和“104种”刑事案件的侦查工作;负责指导派出所工作。下设治安管理中队、户政管理 队、安全保卫中队、危爆物品管理中队、治安行动中队。  

(7)巡逻警察大队:负责全县治安巡逻和紧急、突发事件处置工作(含治安案件和刑事案件)。下设一、二、三、四中队  

(8)经济犯罪侦查大队:负责属于公安机关管辖的经济犯罪案件侦查工作,做好经济犯罪预防工作,整顿市场经济秩序。下设 税案件侦查中队(一中队)、商贸案件侦查中队(二中队)、金融犯罪案件侦查中队(三中队)。

(9)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大队:负责全县上网用户(单位)、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网吧)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网上信息监控 网上案件侦破工作。下设网络监督管理中队、网上案件侦查中队。  

(10)政工室:负责全县公安队伍政治思想、文化教育和纪律作风建设;负责人民警察(公务员)队伍建设有关法律 法规、条令、条例的贯彻实施和宣传教育工作;协助党委、组织人事部门管理、考核干部;负责全局机构设 置、人员编制、干部任免、调配、劳资、公务员考评、表彰奖励和机关党务、工青妇等工作。下设干部人事 股、宣传培训股、老干部股。  

(11)纪律检查委员会(加挂监察室、警务督察大队牌子):按有关规定设置。负责或协助上级纪委对公安内部违法违纪案件的调查处理和内部审计工作;负责警 督察工作。  

(12)法制室:负责监督指导全县公安法制建设和执法工作;负责全局规范性文件审核工作;负责公安机关信访(控 申)工作;承办公安机关行政案件的听证工作;负责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国家赔偿案件相关工作;指导、 监督收容教养和劳动教养报批工作。  

(13)警务保障室:负责全县公安机关财务、装备、被装、警务保障、科技管理和后勤服务工作。负责机关内部安全保卫 环境卫生工作。


二、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情况及说明

(一)预算收支(包括政府性基金)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嘉鱼县公安局2021年收入预算总额为18029.69万元,比上年减少2175.07万元,减少12%。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8029.69万元,减少原因主要是项目经费拨款预算安排减少。

嘉鱼县公安局2021年支出预算总额为18029.69万元,比上年减少2175.07万元,减少12%。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8029.69万元。减少原因主要是项目支出预算安排减少。

嘉鱼县公安局2021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嘉鱼县公安局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1613.8万元,占预算总额的8%,比上年减少1.84万元,减少0.11%。其中:办公费120万元、印刷费10万元、咨询费2万元、手续费20万元、水费10万元、电费120万元、邮电费90万元、物业管理费25万元、差旅费1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用 万元、维修(护)费  万元、会议费  万元、培训费 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会议费5万元、培训费8万元、公务接待费10万元、专用材料费10万元、劳务费120万元、委托业务费40万元、工会经费59.8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34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80.8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459.16万元。减少主要原因为:认真贯彻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有关精神,落实过紧日子的要求,压减一般性开支和非必需、非刚性支出。

(三)“三公”经费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嘉鱼县公安局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513.47万元,占预算总额的2%,比上年减少305.53万元,减少59%。减少主要原因:根据年度工作安排,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坚持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从严控制和压缩“三公”经费支出。

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比上年减少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没有因公出(境)计划。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03.47万元,比上年减少302.53万元,减少60%。减少主要原因:根据年度工作安排,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坚持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减少公务用车运行维护经费开支。

2021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预算169.47万元,比上年减少142万元,减少84%。减少主要原因:2021年预算安排公务用车更新购置数量减少。

公务接待费10万元,比上年减少3万元,减少30%。减少主要原因:根据年度工作安排,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坚持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减少公务接待费开支。

(四)政府采购预算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嘉鱼县公安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湖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1年版)》(鄂政办发〔2020〕56号)有关规定,切实做到“应编尽编,应采尽采”。2021年,我单位政府采购预算3300万元,其中:货物类政府采购预算300万元,服务类政府采购预算500万元,工程类政府采购预算2500万元。比上年增加3069万元,增加93%。增加主要原因:根据我省最新政府采购目录调整及采购限额标准的变化,相应增加编列货物类、工程类政府采购预算。

(五)国有资产占用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嘉鱼县公安局共有车辆75辆,其中:主要执法执勤车辆53台、中型载客汽车1台、其他车辆21台,车辆总数比2019年末减少0辆。

嘉鱼县公安局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2台(套),比2019年末减少0台(套),本年度按照程序处置0台(套),新购置0台(套)。


三、2021年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工作开展情况

2021年嘉鱼县公安局项目支出10159.6万元,其中重点项目4个。各项目均按照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要求,开展绩效目标编制与评审、绩效运行监控、绩效评价等工作,并关注项目目标与预算内容、工作计划的一致性,同时结合县政府办公室重点工作任务、资金使用方向,对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进行整合、调整、完善,形成了科学合理、高度精炼、重点突出的核心指标体系。

(二)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表(见附件)


四、嘉鱼县公安局2021部门收支预算附表(见附件)


五、专业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单位运行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指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3.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是一种政府行为。

4.财政拨款(补助)收入:指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5.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以外任务相应安排的资金。

6.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7.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