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鱼县簰洲湾镇卫生院 2019年部门决算公开情况说明
索引号 : 01105619X/2020-18075 文       号 : 无
主题分类: 卫生 发文单位: 嘉鱼县簰洲湾镇卫生院
名       称: 嘉鱼县簰洲湾镇卫生院 2019年部门决算公开情况说明 发布日期: 2020年11月02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2020-11-02 10:43:12
嘉鱼县簰洲湾镇卫生院
2019年部门决算公开情况说明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年度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第二部分 2019年部门决算公开表
一、收支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关于“三公”经费及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部门决算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二、部门决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部门决算管理制度》,现将我单位2019年部门决算公开如下: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1、基本公共卫生服务:(1)承担疾病预防控制工作,传染病疫情、疾病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相关信息的报告任务,严格执行法定传染病登记报告制度,认真做好传染病监测、登记、报告工作。(2)负责预防接种工作。(3)有针对性地开展慢性非传染性疾病、地方病的防治、筛查和行为干预,以及对高危人群的监测和管理工作。(4)提供妇女、儿童、老年人、慢性病人、残疾人等重点人群的保健服务,开展妇幼保健、老年保健、精神卫生、康复医疗等工作的健康指导。(5)做好孕产妇保健系统管理和儿童保健系统管理工作。(6)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公共卫生服务。
2、基本医疗服务:(1)运用适宜的中西医药技术,开展常见病、多发病的诊断和治疗;(2)提供急救服务,做到24小时应诊,对急、危重症病人能进行维持生命体征的抢救,对无条件诊治的应及时转诊,对情况紧急不能转诊的,应及时向有抢救条件的医疗卫生机构求助;(3)医护人员熟练掌握医疗器械的正确操作、徒手心肺复苏等抢救技术;(4)提供正常顺产服务;(5)提供出诊、转诊和巡回医疗服务,出诊随叫随到;(6)积极开展农村卫生服务,建立居民健康档案。
3、健康教育工作积极开展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活动,深入村组、家庭、学校,开展健康指导,普及卫生防病知识,提高农村广大居民基本卫生知识知晓率和健康行为形成率。
4、计划生育技术及康复服务(1)开展计划生育咨询、宣传并提供适宜技术服务;(2)提供康复服务。
5、其他工作:(1)积极支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建立和发展,提供规范的诊疗服务;(2)负责对村级卫生机构的管理、技术指导及乡村医生培训等工作;(3)负责卫生工作有关信息的收集、整理、统计、分析与上报;(4)各种统计报表填写规范、数据准确、上报及时。
(二)机构设置情况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部门决算包括的单位如下:内科、外科、儿科、口腔科、妇产科、康复理疗科、公共卫生科、检验科、放射科、B超室、心电图室、血防防治科12个科室。
(三)2019年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1)优化医疗执业环境,推进居民医疗保险制度,提高受益率。(2)重大疾病的防治和预防保健工作。(3)加强了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管理。
第二部分 2019年部门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9年部门决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决算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1、2019年决算收入合计2317.0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246.41万元,占收入总额的53.79%;其他收入1070.65万元,占收入总额的46.214%。
2、2019年决算支出合计2317.0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132.32万元,占支出总额的92.03%;项目支出184.74万元,占支出总额的7.97%。
二、部门决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1、2019年财政拨款收入1246.41万元。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减少381.91万元。减少原因是项目指标减少、人员经费减少。
2、2019年财政拨款支出1246.41万元,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381.91万元。减少原因是项目支出减少。
三、“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1、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与2019年预算相比减少3万元。减少原因是严格控制公务用车次数。
3、公务接待费4.72万元,与2019年预算相比减少1.28万元。减少原因是控制公务待次数,减少公务接待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5.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二)支出科目。
1.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临时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其下设款级科目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费、伙食补助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2.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方面的支出,其下设款级科目包括: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助学金、奖励金、生产补贴、离退休人员提租补贴、离退休人员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3.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各项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其下设款级科目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交通费、差旅费、出国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招待费、专用材料费、装备购置费、工程建设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4.其他资本性支出:反映除发展与改革部门以外其他部门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购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该科目下设款级科目与“基本建设支出”类下设款级科目相同,具体包括:房屋建筑物购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交通工具购置、基础设施建设、大型修缮、信息网络购建、物资储备、其他资本性支出。
5.事业单位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6.其他支出:不属于以上类型的支出。
7.“三公”经费:指当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结转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这三项经费。
8.运行经费:指为保障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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